呼和浩特聲測管的堆放標準:
1、聲測管堆放的標準要求是在碼垛穩定、確保平安的前提下,做到按規格、種類碼垛,不同種類的種類要區分碼垛,避免攪渾和互相腐蝕;
2、聲測管垛底應墊高、整齊、鞏固,避免產品受潮或變形;
3、嚴格制止在聲測管垛位周圍寄存對鋼材有腐蝕作用的物品;
4、同種產品應按入庫的先后區分堆碼;
5、露天堆放的聲測管等產品,下面必需有石條或木墊,垛面應稍微傾斜,以利于排水,并留意產品安放是否平直,避免形成彎曲變形;
6、聲測管堆垛高度,人工碼放的不超越1.2米,機械碼放的不超越1.5米,垛寬不超越2.5米;
7、垛與垛之間應留有一定的通道,檢查通道一般為0.5米,出入通道大小和運輸機械而定,一般為1.5~2.0米;
8、露天堆放角鋼和槽鋼應俯放,即口朝下,工字鋼應立放,鋼材的I槽面不能朝上,以免積水生銹;
9、垛底墊高,若倉庫為向陽的水泥空中,墊高0.1米即可;若為泥地,須墊高0.2~0.5米。若為露天場地,水泥空中墊高0.3~0.5米,沙泥面墊高0.5~0.7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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